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毕业生党员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必读

发布者:xxxg发布时间:2022-05-18浏览次数:4177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当前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已经开始使用,但是全国尚未联网。省内组织关系的转接可以通过系统进行网上转接,但是省外组织关系的转接,还是需要开具纸质介绍信。毕业生党员毕业后要将组织关系转出,学院原则上不留存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

一、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填写《XXXX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采集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数据(此表必须涵盖所有毕业生党员),省内的需要确保能在系统里搜寻到,并且对方愿意接收。省外的要统计好抬头与接收单位。

2、系统业务管理员在系统中逐个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录入,含省内与省外。因系统在转接过程中不能保存草稿,所以支部在提交申请时,党员本人尽量在场。省外介绍信和省内需要开具介绍信的暂定于6月中旬进行统一盖章。

3、提交与审核。省内的,学院党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将直接发往对方党组织。省外的介绍信办理完毕后,连同党员登记表一起发放给学生本人,并交给接收党组织,介绍信回执联要寄回学院。

4、更改或者补办:

省内:如果对方党组织已经在系统内接收,那么请对方党组织重新发起转接;如果对方完全没有接收,党委可以进行“撤销”操作;如果对方党组织只完成了部分接收,则需要请对方党组织做“撤销”处理,我方再重新发起新转接。

省外: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补办申请表》,经学院盖章备案后,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新的介绍信。系统暂时不用再做处理。

5、后续工作。组织关系转出后,一定要及时报告给接收党组织,请对方在系统中注意接收。否则党员本人信息就一直挂在学院党支部中,原党支部无法撤销。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党员(不管省内省外)都要收到回执联。

目标党组织在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有党员报到的流程,所以毕业生党员一定要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目标党组织报到,以免被退回。

  

二、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组织关系

1在省内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可以直接通过系统转移至省内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国有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分党委),党的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所属基层党委。例如,到某县某镇的企业或单位工作的,可在系统中发起转接,直接在系统中搜索目标接收党组织,提交即可。但是前提是一定要主动与目标党组织取得联系,征得对方的同意。如果对方不接收,后期被拒绝,假期会来回处理党组织关系,消耗精力。

2到省外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转至所去省的地、市、州、县(区)党委组织部。例如,到某省某县某单位工作的,应将介绍信抬头开到中共某县委组织部;到特区、直辖市某单位工作的,如深圳市南山区某单位,应将介绍信抬头开到中共深圳市南山区委组织部。到省外高校工作或学习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转至所去的省(市、自治区)委高校(教育)工委组织部(处)或省(市、自治区)委组织部。

3、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的,党员组织关系可直接转移至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铁道部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4、到部队工作的,应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将介绍信开到部队师一级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的组织部(处、科)。

5、凡党员所去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无法接收组织关系的,应将其组织关系转至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6、留校工作和继续在我校深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在九月开学后统一办理。

三、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组织关系

对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和毕业后拟出国留学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或者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的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被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或不妥善保管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在介绍信开出6个月以内:

1、如系单位经办人工作不慎造成介绍信过期的,党员本人首先要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予以证明,然后到原所在学院党委领取并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补办申请表》(可在学校组织部网站上进行下载)到学院签字盖章后,持以上两份材料校党委组织部审批;

2、如系党员个人原因造成遗失或过期的,要及时向原所在学院党委报告并提交情况说明和检讨,学院党委在审查核实情况后,要对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然后由党员个人持《湖北经济学院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补办申请表》到校党委组织部补办。在介绍信开出的当年1230日以后,不再予以补办。

五、党员本人如何询问具有接收组织关系权限的党组织的全称

1、工作单位或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湖北省内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里能够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具体到支部名称。

2、工作单位或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已确定在湖北省外的,请向工作单位或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询问“能够独立接收由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开具的介绍信的党委的全称,或该党组织上级(即省(市)、县级)党委的全称”。

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应按照方便参加组织生活、方便接受教育管理的要求,“以本人工作单位为主,户籍地、常住地、父母工作所在单位为辅”为接转原则。

2、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自己携带,并负责妥善保管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转移手续,介绍信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 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3、注意转正事宜。如果毕业时是预备党员且预备期未满,那么毕业生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转正问题,保管好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材料,主动向转入党组织汇报工作,及时提交转正申请和思想汇报。少数预备党员在转接关系的过程中没有注意党员材料的去向,造成入党志愿书的丢失等严重问题,应引起高度的重视。

4注意提前与接收党组织协商。部分毕业生党员由于工作未落实,欲将组织关系转到原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但由于毕业生党员流动性大,很多时候无法参与正常的组织生活,给支部工作带来了很多的不便,所以一些支部对接收高校毕业生党员存在抵触情绪,有些支部同意了,其上级党组里却不同意接收。近几年,这方面的案例不少,由于没有事先沟通好,导致毕业生或毕业生家长多处颠簸,身心疲惫。

5、一些毕业生党员在工作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本部门领导,委托办理;还有部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党员提出了试用期满再转入组织关系的要求,致使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和遗失,给毕业生本人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因此,毕业生党员在报到时,尽量亲自前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手续。

6有些毕业生党员对组织关系转接事宜一知半解,组织纪律又不严,重视程度也不够,没有咨询就随意按照自己的主观想法填写抬头和去向,如镇党委组织部、居委会党支部等,对于这种对自己都不负责任的学生,将严肃处理。

7、开具纸质介绍信的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填写并盖章,由单位或党员本人于一个月内寄送传真扫描至党员原所在学院。